肥乡县位于河北省南部,地处晋、冀、鲁、豫四省交界,区位优势得天独厚,交通便利,资源丰富。全县辖7乡2镇,263个行政村,人口31.2万人,总面积502平方公里,素有“华北粮仓、冀南棉海”之称。近年来,县委、政府通过实施“对外开放,重点项目强县”发展战略,农业生产稳固发展,工业效益快速提升,商贸流通日趋繁荣,民营经济茁壮成长,市政建设日新月异,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,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。在工业、农业等方面有众多前景广阔、回报丰厚的项目。
肥乡分享债务重组的解决方式有哪些
债务重组的解决方式有哪些?
1.以资产清偿债务
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。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:现金、存货、金融资产、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等。以现金清偿债务,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,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,则不属于债务重组。
2.债务转为资本
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,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。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,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,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,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。
3.修改其他债务条件
减少债务本金、降低利率、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。
4.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,是指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。
债务重组的意义是减少企业债务,降低资产使用成本,债务重组可以通过使用部分闲置的资产来抵债,实现了闲置资产的盘活,有效降低资产闲置的水平,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,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得到了增加,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。
根据我国会计准则,债务重组发生应符合以下条件:
1.必须是债务人处于持续经营状态。这是区分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的主要标准。
2.必须是债务人发生了财务困难。只有债务企业在经营上出现困难,或因资金调度不灵而又筹集不到足够的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时,才有债务重组的必要。
3.必须是债权人作出了让步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,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。
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,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、宣告债务人破产前,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,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。